1984年,3月。
    康乐医药公司的规模扩大到了两千名员工。
    药品的产量和销量,在整个医药行业里也做到了上层水平。
    沈思玥没有忘记初心,所有出售的药,价格只在成本的基础上,涨了百分之十。
    虽然薄利,但多销,赚的钱也不少。
    沈思玥等公司的发展彻底稳定之后,组建了一个药品研发团队。
    她提供研发方向,以及大致的药材配比。
    剩下的就交给医药研发团队,她只负责把控。
    忙碌好几年的沈思玥,终于闲了下来。
    周末。
    回春医馆歇业。
    沈思玥开着小轿车,带着三个孩子去四合院陪孟祥德。
    冬末的天气很冷,屋顶的雪还没化。
    太阳一照,融化的雪水往下滴落,在屋檐下形成一条条晶莹的冰棱。
    圆圆五岁了,聪明伶俐,去年就去上了学前班。
    安安和乐乐刚过一岁,走路还不太稳当。
    迈过门槛的时候,乐乐差点被绊倒。
    等在门内的孟祥德及时接住犹如洋娃娃般的乐乐,一把将她抱了起来。
    “乐乐,想太爷爷没有?”
    乐乐抱着孟祥德的脖子,嘟着小嘴亲他的脸。
    “想呀~~~”
    软糯的声音让孟祥德的心都要化了。
    “太爷爷也想你们,给你们准备了很多好吃的。”
    客厅烧着暖炉,温度很高。
    沈思一边给孩子们脱棉外套,一边问孟祥德。
    “师父,医馆最近忙吗?”
    孟祥德将脱下来的棉外套挂在衣架上。
    “每天来医馆看病的人都是提前预约的,由我控制,不忙也不累。你的医药公司扩大后,应该会很忙吧?”
    他虽然经常和徒弟见面,但聊的都是一些家常。
    但她的事业发展情况,还是知道的。
    沈思玥吃了一块切好的苹果,酸酸甜甜,又透着一点凉。
    她冲孟祥德摇了摇头。
    “公司的运作已经成熟,有曼丽姐帮我盯着,我去不去都没什么关系。而且医药团队也完善了,我只要核验结果就行。”
    说完,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。
    “所以,我现在闲下来了。”
    孟祥德听到这话,双眸立马就亮了。
    “这是准备重回医馆?”
    沈思玥再次摇头。
    她一边给孟祥德倒茶,一边说出自己的打算。
    “师父,我打算去医学院任教。”
    其实她早就是京医学院的外聘教师,也是不少医院的外聘医师。
    不忙的时候,她会去医学院讲座,去医院看诊做手术。
    每个月一次的免费义诊,她也从来都没间断过。
    孟祥德对徒弟的决定一点都不意外。
    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。
    医术需要传承。
    他欣慰地笑着道:“你的想法挺好的,和医学院谈好了吗?打算去哪个学校?”
    恢复高考后,各地的大学都恢复了招生教学。
    经过几年的发展,每个学校的重点专业也逐渐凸显。
    沈思玥的视线从三个孩子的身上扫过。
    “孩子们还小,我不会去外地任教,最多抽空去讲座。京城的大学众多,有医学专业的也不少,京医学院虽然是医学专业最好的大学,但离家太远了,就算是开车,每天来回也不太方便。我打算选离家比较近的清北,医学专业也不错,而且我还可以申请和各高校举办医学临床联动。”
    在各校挑选一些成绩好的学生,在她去医院治病救人的时候,观摩。
    孟祥德觉得徒弟的想法很好,各方面都兼顾到了。
    “教师有寒暑假,你能有更多的时间陪孩子,挺好的。”
    说完,他问起了裴承屿。
    “承屿最近怎么样?他前不久不是说,想从一线转到幕后吗?”
    以裴承屿的能力和成就,是能升职当副局长的。
    但他觉得自己还年轻,就一直冲在一线。
    现在是刑侦队的大队长。
    他不仅破了很多陈年旧案,还制止了不少现行案。
    沈思玥想到裴承屿前两天和她的谈话,冲孟祥德点了下头。
    “市局引进了一批电脑,主要用于人口和户籍管理,以及罪犯信息和指纹的录入。承屿对这个很感兴趣,打算转战幕后,学习电脑技术,为以后的网络安全打基础。”
    裴承屿做了和上辈子一样的决定。
    只不过提早了一些。
    孟祥德知道沈思玥是重生的,了解未来的发展前景。
    “一线危险,学习电脑技术挺好的。他今天怎么没有和你们一起来?”
    “承屿有个临时任务,如果忙完还早的话,他会过来。”
    这是裴承屿最后一次出任务。
    案子办完之后,他就会退出一线。
    先在国内学习电脑的基础操作,再去国外学习专业的编程技术。
    回国后,就是刑侦科处的电脑技术组长。
    等以后的信息安全发展起来,成立单独的部门,裴承屿就是科长。
    再往上发展,就是国安局。
    沈思玥想到这,在心里肯定地说道:“承屿上辈子没做到的事,这辈子一定会实现!”
    孟祥德不知道徒弟在想什么,拿了一些猪油糖给三个孩子。
    “对了,沈建忠在前两天出狱了。”
    给欢欢剥糖纸的沈思玥听到这话,愣了一下。
    但她很快就想到了原因。
    “他病重了?”
    要不是孩子们,她会直接问:他要死了?
    沈建忠被判了无期徒刑,就算有机会减刑,也不可能这么快出来。
    他能出狱的原因只有一个——病重。
    且快要死了。
    于是,监狱给他办了保外就医,定期去街道办报备一下就行。
    孟祥德点了下头。
    “沈建忠无处落脚,从监狱出来后,就去了医馆。他瘦成了皮包骨,走路一瘸一拐的,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,透着一股死气。他想让我给他免费治病,我拒绝后,将他赶走了。听说,他的两个儿子不肯管他的死活,他暂时住在瓦罐胡同。不出意外的话,他应该会去找你,你做好心理准备。”
    光脚的不怕穿鞋的。
    以沈建忠的自私和怕死,他肯定会为了活下来,去缠着有钱有医术有名望的徒弟。